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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展示自己的乳胶漆是环保产品和对动物机体没有危害,一家企业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准备让小猫、小狗把自己的乳胶漆当作牛奶一样喝下去,此举遭到围观群众强烈反对后,这家企业的老总当众将半玻璃杯乳胶漆喝进了肚子里。这是记者2007年8月22日上午途经西安市边家村十字东南角时看到的一幕。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诸媒体的喝油漆式的推销报道了,记得曾有商家为证油漆的无毒性,表现出了更大的“智慧”,居然当着公众拿油漆来炒菜。老实说,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时,我总会不觉地生出一种后怕,担心自己年幼无知的儿子不小心看到这样的推销后,没准哪天把油漆当成牛奶喝下了肚。
无论是喝油漆还是拿油漆来炒菜,商家煞费苦心,目的不外乎以身试“毒”,以自己的亲身示范来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不过,一个人所共知的常识是,无毒的东西并不意味着都可以食用,就拿油来说,之所以有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之别,并不因为不能食用的油就一定有毒,也不意味着没有毒就可以当成食用油。退一步来说,这种推销方式也并不能真正验证油漆是否有毒,一则公众无法确认他们喝的到底是否真的就是油漆;二则如果油漆含有“微毒”或“慢毒”,估计一时半会也“死不了人”的吧!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下,好货虽然离不开好吆喝,采取一定形势的手段宣传推销产品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宣传推销一味搞猎奇玩惊险,甚至不惜歪曲产品用途,对公众造成误导,那就很值得琢磨了。一年前,河北保定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惨剧。一位7岁男孩因误服家中用矿泉水瓶子盛装的油漆稀释剂,最后全身脏器衰竭而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油漆真的可以拿来当牛奶喝,那请问这家企业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吗?而《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看来,对喝油漆式的推销,法律并不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而这类误导性推销一再上演,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这倒很值得我们思索! |